诺贝尔奖的评选流程一般如下:

1、每年,不同的委员会向世界各地的数千名科学家、科学院院士、和大学教授分别发出邀请,请他们提名本年度的诺贝尔奖候选人。诺贝尔基金会在挑选那些有资格参加候选人提名的人时,遵循一个原则就是:让尽量多的国家和大学参与。

2、提名必须在本年2月1日之前提交到不同奖项各自的授奖机构下属的诺贝尔委员会。

3、各委员会在特殊提名专家的协助下对收到的提名做评估。委员会完成对候选人的挑选、将它们的建议上交给颁奖机构后,机构通过投票选出最终获奖者。

4、每年10月投票结束后,获奖者立即被公布。

5、11月10日(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忌辰)诺贝尔颁奖典礼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和平奖的授奖仪式在挪威奥斯陆市政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