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取指南

业务须知

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