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主办是公务员等级的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四级主办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依照法律、法规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四级主办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四级高级主办是公务员等级的二十级至十四级,副处级待遇,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四级高级主办职务任免与升降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