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商品房、安置房、房改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含本人级直系亲属。

2、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