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一般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计息期为上年的7月1日——今年的6月30日,利率执行银行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目前执行的是1.5%),计算的利息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