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以下12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