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新房提取:

办理条件: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办理条件: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