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公积金每月都可以提取一次。

如果你有房贷,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电脑端、手机端)自助办理提取(一天一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