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2003年公积金缴费标准:以上海市为例 :2003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缴费基数974元。

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不超过各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职工本人和单位按各7%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申请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一般不低于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的条件,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