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