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外省市户藉账户封存后,可以凭户藉证明原件(如户口薄等)、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公积金账户在封管办,可到就近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至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销户提取。

请注意的是,销户提取后职工如再回上海工作的话,重新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会很麻烦,因此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

入管集中封存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可向封管办提出提取申请,封管办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书面答复,职工凭封管办批准件到银行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账户封存没有时间期限,且单位每月缴入您个人账户的金额(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都属于个人所有。

外地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口所在单位的公章,或者可到当地公安机构开具户藉证明原件也可。

在离职后,原单位应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连同离职职工的退工单,到单位所在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入管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