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