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解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解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也就是说,职工在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将其原单位封存的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或者申请全额提取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