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13个月的余额。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3个月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3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6、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7、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