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