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分别为a,b,斜边为c,那么a^平方+b^平方=c^平方 即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

如果三角形的三条边a,b,c满足a^2+b^2=c^2,如:一条直角边是3,一条直角边是4,斜边就是3*3+4*4=X*X,X=5.那么这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称勾股定理的逆定理)

公元前11世纪,周朝数学家商高就提出“勾三、股四、弦五”。《周髀算经》中记录着商高同周公的一段对话。商高说:“…故折矩,勾广三,股修四,经隅五。”意为:当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分别为3(勾)和4(股)时,径隅(弦)则为5。以后人们就简单地把这个事实说成“勾三股四弦五”,根据该典故称勾股定理为商高定理。

到公元3世纪,三国时代的赵爽对《周髀算经》内的勾股定理作出了详细注释,记录于《九章算术》中“勾股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即弦”,赵爽创制了一幅“勾股圆方图”,用形数结合得到方法,给出了勾股定理的详细证明。后刘徽在刘徽注中也证明了勾股定理。

西方最早提出并证明此定理的为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他用演绎法证明了直角三角形斜边平方等于两直角边平方之和。所以在西方,勾股定理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

关于勾股定理的名称,在我国,以前叫毕达哥拉斯定理,这是随西方数学传入时翻译的名称。20世纪50年代,学术界曾展开过关于这个定理命名的讨论,最后用“勾股定理”,得到教育界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