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

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凡个人向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对个人持有的参战纪念章、毛巾、茶缸等纪念品,不能作为参战身份认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