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的,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都可以补办的。

房产证丢失补办:

一、国有土地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二、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户口本的话是到户籍所在地先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本,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