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有35个环节: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32.审查审批: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