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

结合实际制定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方案,细化方法措施,对巡察组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进行全面评估,以监督促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在巡察组成员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面对面与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访谈,并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对巡察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同时,评估组查阅巡察组进驻期间相关账目,对巡察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结束后,按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市委巡察办汇总分析评估情况,形成评估结果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再反馈给有关巡察组。巡察组根据评估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巡察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巡察干部推优评先、调整优化巡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