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危险废物按其特征分为:急性毒性、生态毒性、侵蚀毒性、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呆滞性、不可稀释性等十种,根据每种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其无害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六种:

1、物理处理:是指通过浓缩或相变处理,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是指采用化学反应的方法破坏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或将其转变为适于下一步处理或处置的形态。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方法,其处理过程需要常规的化工技术及其设备。

3、生物处理:是指利用微生物分解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它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化学处理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较长,效率不够稳定,需要进一步的科研支持。

4、热处理:是指通过高温破坏或改变废物组织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及毒性较小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可回收焚烧余热,用于发电、职工洗浴、生活等用途,以减少处理成本和节约能源。

5、固化处理:是指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的运输或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6、其它,上述处理方法都各有其优缺点,以及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等不同,很难有统一处理模式。所以需要根据废物的特性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或者选择上述两种或以上的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