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廷准许汉满通婚

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

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

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

1902年2月1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清政府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再次宣布准许了满汉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