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条专升本政策。

其一纳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并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我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其二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记录,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其三是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包括毕业实习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大于等于2.0。

其四是必须取得自治区高等学校专科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其五是本人申请专升本的专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同或接近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