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二年。超期服役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当兵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拿的是津贴,主要从事部队的后勤保障,值勤站岗等工作。

服完义务兵役,若个人志愿,经过考核选拔批准,即可转为士官,分初级,中级,高级士官,拿的是工资。级别愈高,服役年限愈长,工资待遇越高。主要从事部队的技术专业工作。

超期服役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陆军三年,空军四年,海军五年,都是义务兵。陆军三年后,个人想留队,可申请超期服役一年,或二年,满五年可申请转志愿兵。由于转志愿兵名额有限,许多超期服役的老兵还是要退伍返乡。

现行的《兵役法》比较科学实际,对地方,对个人,对军队建设都比较好,很受青年人的欢迎。许多人都愿意到部队服役二年,接受锻炼后,更好地发展自己。特别是许多在校大学生,都积极申请到部队服役,丰富自己的阅历,两年后重回大学继续学业。

当兵吃苦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两年的军营生活,成为青年人向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