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其中以下几条是对个人的规定: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四十六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