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经营模式可以说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但总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六大运作模式:

1)以线上P2P为形式的网贷平台模式

多以电子商务、信息科技公司名义运营,其运作也分纯居间、自融自用、第三方担保、三方合作等形式,可以说是线下民间贷款公司运营的另一个翻版,同样也是形形色色、问题百出,优势是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局限、匹配效率高、易集少成多,劣势在于需不断购买推广平台以便更多人获知,还需组建专门网络技术和推广团队,同时对借款方审核、风控也难以做到真实可靠,虽然很多网贷平台也开始注重线下风控,但区域的不定性和分散无形中又增加了新的成本,可以说是进入简单运营复杂。

2)以线下P2P为形式的债权转让模式

他们操作形式都是以公司负责人个人名义先放贷给借钱方,获得一定数量债权后再根据期限、额度等分散打包成类似赚钱产品,再销售给不同的购买人然后回笼资金,再放新客户如此往复循环,该类模式优势在于具有一定的杠杆性,利用自有资金很容易撬动更多业务,劣势是首先需一定的自有资金来获得首批债权得以循环,其次分散打包的匹配上比较繁琐需做精细,再就是这类模式因信息不透明也广受质疑。

3)以信息对接为形式的单纯中介模式

 这类模式主要起于山东,也和山东人务实、正义、诚信的本性有关,他们操作比较守规,属于真正的点对点对接,主要是将借款双方需求信息匹配,且让双方直接面谈资金、利息、流向都高度透明,同时还要求借款者要以动产、不动产抵(质)押进行担保托底。

4)以介入担保为形式的居间担保模式

这类模式属于单纯中介模式的变种或升级,以河南郑州为主要发展地,也曾是民间贷款市场的典型代表模式之一。在原单纯中介模式“一对一”、“不摸钱”、“透明化”基础上附加上“担保代偿”,郑州模式看似既发挥了中介模式之长又规避了地下钱庄之短,很快在河南市场发展壮大。

5)以皮包公司为形式的资金掮客模式

这属于最低级也是最散漫的一种形式,大多是原来就职于正规民间贷款公司有民间贷款公司经验,对民间贷款公司业务流程十分了解或有一定购买人资源的个人,他们大多通过一些人脉资源寻找资金需求方,然后对接手中一些购买人放贷资源,或者直接再转给一些购买借贷公司,通过赚取介绍费或抽成方式获利

6)以吸储转贷为形式的赚取息差模式

这类以江浙闽地区地下钱庄、河南伊川团伙为代表,一般都会成立一家购买类公司,或许以高额好处、或通过赠送礼品吸引民众参与购买放贷,然后将汇集的资金自用或再加码放给想借钱的人赚取息差,这类公司一般会通过一些真假不等的融资项目做掩盖,使得表面上看似合法不碰资金,实际上属于变相吸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