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起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增值税。1982年财政部制定了《增值税暂行办法》,并自198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 1984年9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当年10月起施行。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