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任职试用期未满的,不得破格提拔。

适用试用期的领导干部,在县委组织部下发的任免文件中注明试用及试用期限。需要政府任命的,在作出任命时,注明试用及试用期限。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经组织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正式任职不胜任的,经组织部长办公会研究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经考核确因客观因素需要延长试用期限的,经组织部长办公会研究后,可延长半年试用期,待延长期满后重新进行考核,再研究决定是否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