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23日,经国务院(国函[1995]130号)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黄冈市设立黄州区、团风县。黄州区辖原黄州市的赤壁、东湖、禹王3个街道办事处和路口、堵城2个镇及陶店、王家店2个乡团风县辖原黄州市的团风、方高坪、淋山河、马曹庙、上巴河、回龙山、总路嘴、但店8个镇和王家坊、溢流河、滚子河、杜皮、贾庙5个乡。黄冈市辖原黄冈地区的红安县、蕲春县、罗田县、黄梅县、浠水县、英山县和新设立的黄州区、团风县。原黄冈地区的麻城市、武穴市由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