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条在美国本来称为"Potatoes, fried in the French Manner"(用法国方式炸的马铃薯),由 一位名为Thomas Jefferson(杰佛逊) 的人士在18世纪末引进美国 , 他带进美国的是薯条的烹调方法,而不是真的薯条, 以免薯条会在远杜重洋度过大西洋的这5-8周的旅程中潮湿并腐臭掉。 他一开始在 Monticello 这个地方开始卖薯条,受到广大的喜爱,渐渐地,薯条变成美国人晚餐的主菜佳肴之一。牛津辞典中有记载 "薯条French Fries" 就是英国人所说的"Chips" 。牛津辞典在1857年引用 狄更斯 描述一盘用油烹调的马铃薯棒,这是薯条的第一次文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