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基本条件是:

1、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指挥

4、一贯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月1日)

6、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7、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下同),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获得者)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放宽到26周岁

8、身心健康,符合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比照1次三等功掌握,但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二、三等奖)

2、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并且另有1次个人立功3.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总部规定,下列单位和对象不列入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范围:

1、团以上机关及其附属单位

2、院校、训练机构、仓库、医院、疗养院、科研院(所)、干休所等

3、院校旅、团级教练训练单位

4、省军区所属作战师、旅、团以外单位,联勤系统建制团以外单位

5、师以下作战部队非战斗班和编外单位。

6、经过士官院校全日制学历班培训毕业的士官

7、不符合士官管理规定选取、调动的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