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著名法国史专家许明龙撰文介绍,《论语》中,孔子先后两次表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学者将这条箴言所表述的思想称作“道德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1793年和1795年法国宪法中分别定义为自由的道德界限和公民义务的原则。

法国的1793年宪法,包括《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和正文,《宣言》的第六条全文为:“自由是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之事的权利:其原则为自然其准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限则存在于下述箴言之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