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沿袭了行省制度后又采取了其他种制度来管理地方事物,清朝在公元1644年,入主中原统一全国后,划山海关内为18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

省级机构清朝对明代省级政区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最终将督抚的辖区与省的辖区调整为一致,同时督抚也真正称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省级机构清朝对明代省级政区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最终将督抚的辖区与省的辖区调整为一致,同时督抚也真正称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