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街御史:又称“巡视五城御史”、“五城御史”。清朝京城五城察院之长官。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设满、汉各一人,由科道官内简派,一年一更换。掌稽查地方,厘剔奸弊,整顿风俗。是属于在现任官内派委的,没有设立品级,以所派委之人原来的品级为准,都察院的科道官一般在五品至七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