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以某种类型的一个乐段为基础,构成的完整作品的曲式。

对定义的三点说明:

1、并非所有类型的乐段都适合做一段曲式的基础。

其中有两种类型更适合做维一段曲式的基础:

①、不等长的二句式乐段(并行的更多见)

②、不平衡的四句式乐段(起承转合的更多见)

2、乐段不等于一段曲式。乐段是曲式的结构单位,是构成完整作品的组成部分而一段曲式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如:肖邦《A大调前奏曲》(Op.28 no.7)

3、和曲式经常在一起说的一个词是“结构”,那么什么是结构呢结构就是要素之和,音乐作品的结构形式就是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