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陂原来不属于武汉市,是湖北的一个县——黄陂县,后因武汉扩大范围,把邻近的武昌县收为江夏区,汉阳县为蔡甸区,新洲县为新洲区,黄陂县为黄陂区等等。

2、新洲作为地名,它既指城镇,又涵盖举水下游沿岸地区,直至成为黄冈县西乡的代名称,1951年设县时,定名为新洲县。1983年新洲县由黄冈地区划归武汉市,设武汉市新洲区,成为武汉的一个远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