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世纪,普通法内容得到了充实,诉讼程 序也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格式,出现了专门的 法律从业人员,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判例,著名法学家布拉克顿写出了《论英国的 法律和习惯》一书,对普通法作了全面的总结,至此普通法基本形成。

普通法是诺曼征服的重要产物,是诺 曼底人的法律和英格兰当时固有(习惯法和成文法)法律相融合而成的。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是把司法权力行使与社会生中己有法律观念相结合,服务于实际生活,推动了普通法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