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月13日以后刘湘病情恶化,于20日下午与世长辞。

1938年1月22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明令褒恤刘湘,追赠陆军一级上将,并将其生平事迹存备宣付国史,用示国家笃念功勋之至意。2月14日,颁令准予国葬。殡期定于同年5月27日,在四川省府灵堂公祭后,由省府出殡至武侯祠汉昭烈墓右侧安置,并举行了隆重的国葬典礼。

1938年2月,刘湘灵柩移送成都,即将墓址选在成都南郊,以紧邻武侯祠惠陵旁的86000平方米之地作为墓园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