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称评审的归口单位和权威机构,是各地政府的人社部门。按照政府的职能分工,初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的组织、评审、批准及发证工作,由市一级政府的人社部门负责。而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评审的组织、评审、批准及发证工作,由省一级政府的人社厅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