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又名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

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招标分两大类型,一是政府采购招标,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另一类是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政府采购招标受《政府采购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受《招标投标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所以不同性质的招标,招标方式要求不一样。政府采购招标可以有六种招标方式,非政府采购招标只有两种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