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清朝时期的官职体系“官分九品,各系正从,级十有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从一品到正九品、从九品再将四品以下的正与从分为上下阶,即自正四品上阶,一直至正九品上阶、正九品下阶、从九品上阶、从九品下阶。这样就由最初的九个等级发展为三十个等级。

正五品的文职京官有: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宗人府理事官,太医院院使通政使司参议、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六部郎中、各部院司长。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正五品的武职京官有: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协领,清代武官名,位在副都统下,佐领上。一般在正三品。

正五品五阶协领的话,大概是一地方武将的名称,负责当地的军事统领。职位在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