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反思广东省“98·6”抗洪实践,得到以下启示: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尊重科学,依法办事,以确保工程质量实行防汛责任制,重在抓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亟待理顺,跨县(区)的工程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工程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管理人员素质尚待提高水利建设效益巨大,回报丰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江海堤围加固已成人们的共同愿望。

搞水利建设“预则立,不预则废”,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