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

(6)符合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