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入遗漏人口是在通过公安数字证书在公安部人口信息网和辽宁省人口信息网及市局人口信息网查询,确认无户口后方可办理补入遗漏户口手续。

所需手续:

1、申请书

2、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3、社区(村)委员会证明

4、户口底卡和居民身份证编码簿复印件(户籍内勤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内勤名章)

5、原始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补入遗漏人员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应提供暂住地派出所无户口和现实表现证明有暂住证的提供暂住证

7、补入遗漏审批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