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从兴趣角度来说吧,法学这个东西还是看你的兴趣,因为每一部法律都有它独特之处,有的人喜欢民诉,有的人喜欢刑法。而法学研究生,就是相比于法学本科生来说更深入地去研究一部法律。然而,什么事儿研究到最后都是枯燥乏味的,需要很多知识的积累和持之以恒的耐心。所以,与其说为了以后的就业前景,还不如自己能够学得快乐一点,那为什么不选自己感兴趣的法呢?

其次,说到就业,律师行业也基本上要按照自己擅长的领域去处理案件,选个自己喜欢的法律,能为以后自己成为这个领域的律师打一个很好的基础,在处理实务案件的同时,能有自己对案件独到的见解,就算没见解,将来不会因为自己不喜欢处理这类案件而干不下去。至于法官检察官的话,就更要做到精通,不要求所有法都面面俱到,但起码不能因为自己的法律思维不深入而枉法裁判,要知道,你所做的裁判关乎的是当事人的财产甚至是尊严和生命。公司法务学好公司法和合同法就不用多说了吧。至于继续研究下去,当个大学教授什么的,我没那水准,也不知道要精通到各种地步才有资格教书育人。

至于考研方面,我个人感觉,只要你真正想去钻研,想多学一些东西,你自然而然就会有动力去学,去背。而且法学说到底也是一种社会科学,越学越能明白其中的原理和奥秘,越学越轻松。

说个题外话,现在我国法律人才紧缺,我们的法学研究生升学率已经很高了,而且作为天下第一考的法考,相比于德国日本来说,也不算是特别难了,所以说,想学还要抓紧时间,不然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大。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