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按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Ⅲ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Ⅳ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