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有13种,分别为:

会议纪要、命令、决定、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函。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