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的定义,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这主要反映在文化定义的众说纷纭及其内容的丰富多彩方面。因此,对于文化研究中的文化定义,进行梳理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不能对由文化定义问题形成的文化定义现象绕道而行。

文化定义现象主要体现在对于文化定义的众多观点上。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意见认为,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是经典性的,他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显然,这个定义将文化解释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物的总称,包括物质技术、社会规范和观念精神。从此,泰勒的文化定义成为文化定义现象的起源,后人对这个定义褒贬不一,同时亦不断地提出新的观点。关于什么是文化到目前为止竟然已经多达200多种的定义。文化定义本身成为一个有趣的、争论不休的学术现象。

在文化定义现象中还有一种典型的情况,就是各种学科对于文化的不同定义。关于人类学家对文化所作的定义,美国人类学家克莱德·克鲁克洪在《文化与个人》一书中作了一些总结:(1)文化是学而知之的。(2)文化是由构成人类存在的生物学成分、环境科学成分、心理学成分以及历史学成分衍生而来的。(3)文化具有结构。(4)文化分隔为各个方面。(5)文化是动态的。(6)文化是可变的。(7)文化显示出规律性,它可借助科学方法加以分析。(8)文化是个人适应其整个环境的工具,是表达其创造性的手段。他认为:“人类学家对文化的描述可以和地图作个比较。地图显然不是一片具体的块,而是特殊地域的抽象表示。地图如果绘制得精确,人们看了它就不会迷失途径。文化如果得到正确的描述,人们就会认识到存在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生活方式,认识这些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学家在文化的定义方面与人类学家最为相近,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在分析文化定义时认为,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对文化的共同定义是:文化是人类群体或社会的共享成果,这些共有产物不仅包括价值观、语言、知识,而且包括物质对象。

在不同学科对于文化的定义方面,诸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哲学、语言文学等等,都有许多有益的观点。总的来看,各个学科对文化的定义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尽管如此,由众多学科对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