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是议会制共和制 。

1992年通过宪法规定,蒙古国实行有总统的议会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武装力量总司令,任期4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国家大呼拉尔(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立法权。国家大呼拉尔可提议讨论内外政策的任何问题,并将以下问题置于自己特别权力之内予以解决:批准、增补和修改法律确定内外政策的基础宣布总统和国家大呼拉尔及其成员的选举日期决定和更换国家大呼拉尔常设委员会颁布认为总统已经当选并承认其权力的法律罢免总统职务任免总理、政府成员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结构、成员及权力决定赦免等。国家大呼拉尔为一院制议会,由76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凡25岁以上拥有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