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欠债根据法律不用还

一、高利贷

高利贷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敲诈行为,因为有些高利贷的利息甚至还高于百分之一百,并且高利贷本来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此这种债务可以不用还也是应该的。国家对于债务利息也是有着严格规定的,年利率大约超过百分之15以上的债务就会被定义成高利贷,所以借款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解的是不是高利贷了。

二、夫妻一方的单方面债务

在我国古代有句话叫作“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其实这句话是存在一定的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父亲的债务子女如果有继承父亲遗产的那么就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儿子也可以不用偿还债务。

三、超过三年有效期的债务

其实债务是具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说超出三年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追债的时候经量要在三年内追回,如果对方不还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诉要求对方执行的,对方不执行也是会被列入老赖名单。当然,那种暴力追债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暴力追债的话那么可能导致债务还不够支付对方的医药费因此要理性对待债务。

四、非法贷款机构的借款

我国对于贷款的机构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如果不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定那么就无法取得国家的经营许可,那么这种贷款机构也是不受法律机构保护的。对于这种非法机构所借款,居民可以不去偿还债务。

五、套路贷

由于现在正规的贷款对于年龄和收入都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因此那些刚出来工作的大学生也无法从那些正规的贷款机构贷款。所以他们也会从网络上面或者各种广告上面去寻找那些所谓的贷款机构,其实这些机构套路是非常多的。